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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红十字会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乳山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乳山市胜利街88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红十字会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所开展的应急救援、备灾救灾、社会救助、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宣传义务献血、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各项工作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救灾、救助统计数据;年鉴等。

  (六)其他

  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采购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乳山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

  ●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红十字会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红十字会信息;

  2.本机关办公室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红十字会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电话:6952999)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红十字会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红十字会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红十字会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红十字会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乳山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受理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电子信箱:rshszh@163.com)。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红十字会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红十字会信息时印刷、邮寄等的收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3)。

  申请公开红十字会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乳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乳山市胜利街88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6952999

  传真:6952999

  电子信箱:rshszh@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zfxxgk/ysqgk/index.jsp?jdid=2&binherit=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红十字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行政效能监察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6651927;通信地址:乳山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邮政编码:264500;电子邮箱:rsjwxnjcs@163.com;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乳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处理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