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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部门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部门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部门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编制了《乳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成员及组织机构。

  (二)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向社会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等内容。

  (三)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上级机关名义发布或者上级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及科室领导任命等内容。

  (五)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部门专项统计数字及其他涉及数字统计等内容。

  (六)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部门十三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等内容。

  (七)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等工作动态类内容。

  (八)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专业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

  (九)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动态、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科普宣教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本部门应急管理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 市公安局组织机构设置;

  2. 市公安局领导成员及科室领导任命;

  3. 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设置;

  4. 市公安局年度工作计划;

  5. 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 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部门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部门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乳山市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部门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部门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36365线路检测中心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部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印刷、邮寄等的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部门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乳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胜利街68号

  邮政编码:264500

  办公时间:8:0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6669010 

  电子邮箱:wh6669010@126.com (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zfxxgk/ysqgk/index.jsp?jdid=2&binherit=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行政效能监察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6651927;通信地址:乳山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邮政编码:264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

                                                   

                                                                  

                                         乳山市公安局

                                                 2017年8月7日

 

  邮编:26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