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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世纪大道93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本机关发布的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本机关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六)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和在本机关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 在本机关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电话:6655262)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到本机关领取并填写《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在乳山市政府网站点击“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下载电子版《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后提交本机关。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受理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登录乳山市政府网站,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乳山市世纪大道93号    邮政编码:264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631-6655262      传真:0631-6655262

    电子信箱:rscgzfj@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zfxxgk/ysqgk/index.jsp?jdid=2&binherit=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行政效能监察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6651927;通信地址:乳山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邮政编码:264500;电子邮箱:rsjwxnjcs@163.com;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1: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