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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档案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乳山市档案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乳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乳山市文化街16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档案查阅指南。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威海市档案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市档案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市档案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3.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4.市档案局年度工作计划;
  5.市档案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市档案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档案查阅指南;
  7.市档案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主要内容;
  8.市档案局人事任免事项;
  9. 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10.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在本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阅览中心(电话:6622441)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乳山市档案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档案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档案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印刷、邮寄等的收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档案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档案局办公室和阅览中心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乳山市文化街16号 邮政编码:264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6622441 6622447
  电子邮箱:
rushandangan@163.com
(本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
  1.本机关投诉电话:6622445。
  2.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电话:6651927;通信地址:乳山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邮政编码:264500;电子邮箱:rsjwxnjcs@163.com;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乳山市档案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