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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乳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值班室(地址:乳山市胜利街86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乳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地址:乳山市胜利街86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机构职责;

  2.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领导成员名单;

  3.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4.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

  5.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7.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事任免事项;

  8.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9.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10.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上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www.rushan.gov.cn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单位值班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电话:0631-6652186)查阅。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三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乳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子邮箱:rssjrb@163.com,发送邮件后需电话确认,电话号码:0631-6652186)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土地登记等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2)。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乳山市胜利街86号 邮政编码:264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1-6652227 传真:0631-6667020

  电子信箱:rssjrb@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zfxxgk/ysqgk/index.jsp?jdid=2&binherit=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进行行政投诉。 投诉电话:6651927;通信地址:乳山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邮政编码:264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乳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