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站点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乳山市府前路4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情况;局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等。

  (二)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提供渔船拆解公示、养殖证公示及水产品抽检公示等通知内容,以及其他涉及全市的通知公告内容。

 (三)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已出台的和正在执行的有关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及其他重要政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下发的以及本部门下发的与本部门关系密切的规定、通知等内容。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副科级以上领导任命内容,股级干部任命内容。

 (五)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专项统计数字及其他涉及数字统计等内容。

 (六)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海洋与渔业部门十三五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来年工作思路。

 (七)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内容,相关项目信息和工作动态。

 (八)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三公”经费、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内容。

 (九)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相关内容。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请参照第一部分的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本站点上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和在本机关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 在本机关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电话:6651473)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

    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市海渔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市海渔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到本机关领取并填写《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在乳山市政府网站点击“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电子版《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后提交本机关。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受理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登录乳山市政府网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市海渔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海渔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市海渔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市海渔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海渔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海洋与渔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乳山市府前路4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6651473

  传  真:6662966  

  电子邮箱:rsscj@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zfxxgk/ysqgk/index.jsp?jdid=2&binherit=0)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进行行政投诉。投诉电话:6651016;通信地址:乳山市胜利街78号;邮政编码:264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