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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市规划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乳山市政府网(http://www.ru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地址:乳山市商业街2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我局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规划局工作规则;市规划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市规划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等。

  (二)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以市规划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市规划局其他重要决策、决定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重点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规划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有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指导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并承担审批和报批责任;负责城市设计的审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及各类交通专项规划;制定、下达规划编制指令性计划;参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储备、出让计划;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相关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重大市政、公共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用地布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五)其他

  主要包括:市规划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政府采购及市规划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参见《36365线路检测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乳山市政府网上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乳山市政府网网上公开形式。

  我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在我局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办公室(电话:6651595)查阅。

  ●公开时限

  市规划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等为必填/必选项。其中,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以便于行政机关准确、及时答复。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后需记录申请单编号和获取结果密码,以便用于查询。

  申请人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证照办理、款项和物品拨付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我局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乳山市胜利街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6651595 

  传真:6870022 

  邮编:264500

  电子邮箱:meilirushan@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zfxxgk/ysqgk/index.jsp?jdid=2&binherit=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进行行政投诉。投诉电话:6651927;通信地址:乳山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邮政编码:264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附件1: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