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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syjj.rushan.gov.cn/)上查询,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食药监局工作职责;市食药监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市食药监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等。

  (二)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向社会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或公开征求意见等内容

  (三)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及本部门下发与本部门关系密切的法律、政策、规定、规章等内容。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市食药监局领导及科室领导人事任免、任前公示等人事信息内容

  (五)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市食药监局年度政府公开工作报告、部门专项统计数字及其他涉及数字统计的信息

  (六)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市食药监局十三五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发展规划等内容。

  (七)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食药监局各项工作进展、重要会议、项目信息、工作动态、业务信息等。

  (八)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市食药监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决算等内容

  (九)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市食药监局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应急相关内容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3.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内设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4.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计划;

   5.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事项、医疗器械许可事项;

   7.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主要内容;

   8.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任免事项;

   9. 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10.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

  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13/site/col/col178/index.html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在本机关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定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等为必填/必选项。其中,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以便于行政机关准确、及时答复。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后需记录申请单编号和获取结果密码,以便用于查询。

  申请人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证照办理、款项和物品拨付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申请处理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乳山市新华街31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00

  邮政编码:264500联系电话:0631-6670030

  传真:0631-6670033

    电子信箱:rushansfda@126.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乳山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www.optic-video.com/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zfxxgk/ysqgk/index.jsp?jdid=2&binherit=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1-6670036;传真:0631-6670033;电子邮箱:rushansfda@126.com;办公地址:乳山市新华街316号;邮政编码:264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8月9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